8日, 江西省*公布關于修改《江西省流動人口服務和管理辦法》的決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記者了解到,省人民*第66次常務會議決定對《江西省流動人口服務和管理辦法》做部分修改。修改后,流動人口進行居住登記時,育齡婦女不再需要提供流動人口婚育證明;符合條件的流動人口隨遷子女,可以就地報名參加中考、高考;居住證持證人符合條件的,可以申請公共租賃住房。
流動人口怎樣進行居住登記?
租住房屋由出租人進行登記
●流動人口租住房屋的,由房屋出租人在流動人口入住時進行登記;
●流動人口就業(yè)并由用人單位提供住所的,由用人單位在流動人口受聘時進行登記;
●其他十六周歲以上的流動人口,由提供住宿的單位、個人在流動人口入住時進行登記。
●居住在具有本地戶籍的親屬家中的流動人口,居住時間在十五日以下的,可以不辦理居住登記。
●登記責任人或者單位在登記后三個工作日內,向當地公安派出所或者通過鄉(xiāng)鎮(zhèn)、街道流動人口服務管理機構、受公安機關委托的社區(qū)服務機構向公安派出所申報。
申領居住證需要什么條件?
居住半年以上有穩(wěn)定住所或就業(yè)
●流動人口在居住地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穩(wěn)定住所、合法穩(wěn)定就業(yè)、連續(xù)就讀條件之一的,可以申領《江西省居住證》。
●流動人口申領居住證,應當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通過鄉(xiāng)鎮(zhèn)、街道流動人口服務管理機構、受公安機關委托的社區(qū)服務機構向公安派出所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證件、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業(yè)或者就讀等證明材料。
●與流動人口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和父母申領居住證時無法提供本人居住地住址、就業(yè)或者就讀證明材料的,可以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提交共同居住的流動人口的居住地住址、就業(yè)證明材料及親屬關系證明。
●居住證持有人在居住地連續(xù)居住的,應當在居住每滿一年之日前一個月內,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鄉(xiāng)鎮(zhèn)、街道流動人口服務管理機構、受公安機關委托的社區(qū)服務機構辦理簽注手續(xù)。居住證嚴重損壞不能辨認或者丟失的,持證人應當到核發(fā)居住證的公安派出所辦理換領、補領手續(xù)。持證人換領新證時,應當交回原證。
●流動人口申報居住登記、首次申領居住證、辦理簽注手續(xù),不收取任何費用,所需成本性開支納入同級財政預算保障;換領、補領居住證的,應當繳納證件工本費。
持證者可享受哪些待遇?
符合條件可申請公租房
●享受公共就業(yè)服務機構免費提供的政策咨詢、職業(yè)指導、職業(yè)介紹、就業(yè)和失業(yè)登記、就業(yè)信息查詢等服務;
●參加社會保險,按規(guī)定繳納社會保險費,享受相應社會保險待遇;
●實行計劃生育的育齡夫妻免費享受國家規(guī)定的基本項目的計劃生育技術服務;
●健康檔案、健康教育、傳染病防治、兒童預防接種、婦幼保健、老年人健康管理、高血壓和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等醫(yī)療衛(wèi)生服務;
●符合法律援助條件的,可以在居住地申請享受法律援助服務;
●符合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條件的,可以申請*救助;
●接受義務教育,符合省教育行政部門規(guī)定條件的隨遷子女可以在居住地報名參加中考、高考;
●在居住地依法繳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積金;
●參加居住地社區(qū)組織和選舉,以及有關公共決策、社會事務管理;
●公共圖書館、博物館、文化館、紀念館、美術館以及非遺展示傳習場所免費開放等公共文化體育服務;
●乘坐城市公共交通工具享受常住人口同等優(yōu)惠;
●符合條件的,可以申請公共租賃住房;
●申請*臨時救助;
●居住地人民*提供的其他公共服務。
持證者享有哪些便利?
可在居住地辦出入境證件
●辦理出入境證件;
●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
●機動車登記;
●申領機動車駕駛證;
●報名參加職業(yè)資格考試、申請授予職業(yè)資格;
●辦理生育服務登記和其他計劃生育證明材料;
●居住地人民*提供的其他便利。
繼發(fā)布異地高考政策后,寧夏再次針對流動人口子女出臺高考報名新規(guī)定,該辦法自2021年12月起執(zhí)行。按
2020年12月23日 22:39根據中國政府網31日公布的一項國務院文件,在因地制宜的方針指導下,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有關隨遷子女升
2020年12月23日 23:16十年教改綱要剛走完第一年,教育部7月15日召開發(fā)布會介紹落實情況,教改領導小組辦公室副主任、中央教育
2020年12月24日 01:43繼發(fā)布異地高考政策后,寧夏再次針對流動人口子女出臺高考報名新規(guī)定,該辦法自2021年12月起執(zhí)行。按
2020年12月26日 09:49繼發(fā)布異地高考政策后,寧夏再次針對流動人口子女出臺高考報名新規(guī)定,該辦法自2021年12月起執(zhí)行。按
2020年12月27日 04:22根據中國政府網31日公布的一項國務院文件,在因地制宜的方針指導下,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有關隨遷子女升
2020年12月27日 05:02十年教改綱要剛走完第一年,教育部7月15日召開發(fā)布會介紹落實情況,教改領導小組辦公室副主任、中央教育
2020年12月27日 07:40教育部:推動有條件的地方優(yōu)化學前教育班額和生師比
時間:2024年11月12日教育部:嚴格幼兒園教師資質條件,把好教師入口關
時間:2024年11月12日教育部:教職工存在師德師風問題、侵害幼兒權益要依法嚴肅追究責任
時間:2024年11月12日教育部:教師存在師德師風問題,損害幼兒身心健康的,要依法追究責任
時間:2024年11月12日教育部:2023年全國普惠性幼兒園覆蓋率達90.8%
時間:2024年11月12日2020年瀘州高考志愿填報時間,瀘州高考志愿填報咨詢教育機構
時間:2024年06月25日2020年德陽高考志愿填報時間,德陽高考志愿填報咨詢教育機構
時間:2024年06月25日2020年綿陽高考志愿填報時間,綿陽高考志愿填報咨詢教育機構
時間:2024年06月25日2020年廣元高考志愿填報時間,廣元高考志愿填報咨詢教育機構
時間:2024年06月25日2020年遂寧高考志愿填報時間,遂寧高考志愿填報咨詢教育機構
時間:2024年0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