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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交通大學2023年強基計劃招生簡章 上海交通大學強基計劃招生人數

更新:2023年04月19日 14:03 大學路

為全面落實全國教育大會精神,深入貫徹《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fā)〔2014〕35號)、《教育部關于在部分高校開展基礎學科招生改革試點工作的意見》(教學〔2020〕1號)等文件要求,服務國家重大戰(zhàn)略需求,加強基礎學科拔尖創(chuàng)新人才選拔培養(yǎng),經批準我校2023年繼續(xù)開展基礎學科招生改革試點(以下簡稱“強基計劃”),探索多維度考核評價模式,旨在為國家重大戰(zhàn)略領域輸送后備人才。<a target="_blank" href="/academy/detail/658.html" title="上海交通大學">上海交通大學</a>2023年強基計劃招生簡章 上海交通大學強基計劃招生人數

一、招生對象及報名條件

各省(區(qū)、市)符合2023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tǒng)一考試報名條件,有志于服務國家重大戰(zhàn)略需求的學生。申請報名考生分為以下兩類:

第一類:綜合素質優(yōu)秀、成績優(yōu)異的考生

第二類:基礎學科拔尖,在高中階段獲得全國中學生奧林匹克競賽(數學、物理、化學、生物、信息學)全國決賽二等獎及以上同學(獲獎名單以中國科協(xié)(.cn/jcxkzs/sch/10248),按要求準確、完整地完成網上報名。

即日起至4月27日中午12時前,第二類考生須在上海交通大學強基計劃報名平臺(.cn/jcxkzs/sch/10248)及“上海交通大學報名系統(tǒng)”(/)兩個報名平*成報名并提交。

我校將依據學科特長及綜合表現對第二類考生進行審核,第二類考生的審核結果預計于4月28日在“上海交通大學報名系統(tǒng)”(/)中公布。審核通過者可獲得破格入圍資格,審核不通過者將以第一類考生身份參與后續(xù)選拔流程,或可登錄上海交通大學強基計劃報名平臺(.cn/jcxkzs/sch/10248)取消我校強基計劃報名。

報考我校強基計劃的考生不能兼報其他高校強基計劃。

(二)考生參加統(tǒng)一高考

(三)高??己思爸驹复_認

1. 筆試

所有按要求完成報名的考生可參加我校組織的筆試(高考后一周內),具體時間安排詳見準考證。報考Ⅰ組的測試科目為“數學、物理”,報考Ⅱ組的測試科目為“數學、化學”。我校將根據筆試成績,按照不超過各省(區(qū)、市)各專業(yè)組別招生計劃6倍的比例,分別確定各省(區(qū)、市)各專業(yè)組別筆試通過考生名單,末位同分考生均予以入圍。未通過筆試的考生不參與后續(xù)環(huán)節(jié)及錄取成績排序。

2. 志愿確認

筆試通過的考生在報名系統(tǒng)內進行上海交通大學強基計劃志愿確認,簽訂并上傳承諾書。未進行志愿確認的考生將視為放棄強基計劃選拔。

3. 綜合面試

在高考成績公布前,對筆試通過且完成強基計劃志愿確認的考生進行綜合面試和體育測試。具體安排詳見準考證。綜合面試包含科研潛質及創(chuàng)新素養(yǎng)評估,主要考察考生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表達能力和創(chuàng)新思維等??忌C合素質檔案將提供給面試專家,作為面試評分的重要參考。面試采取專家、考生“雙隨機”抽簽的方式,全程錄音錄像。

4. 體育測試

體育測試項目包括身高體重(BMI)、坐位體前屈、立定跳遠、1分鐘跳繩,體育測試成績作為綜合成績同分排序的依據,體育測試無故缺席的考生取消錄取資格??忌蛏眢w原因(含殘疾或重疾考生)不能參加體育測試的,經申請及審核通過后可免予參加體育測試。具體測試方案詳見附件。

5. 破格入圍的第二類考生不參加筆試,將結合學科特長單獨考核,體育測試要求相同。

如遇不可抗力因素,招生流程所作調整,將另行通知。

(四)錄取辦法

1. 綜合成績計算辦法

綜合成績(滿分1000分)=高考成績/高考成績滿分*850(四舍五入取2位小數)+ 高??己顺煽?四舍五入取2位小數)。

高??己顺煽儩M分150分,其中筆試成績占100分,綜合面試成績占50分。

備注:高考成績不含任何政策加分。

2. 確定錄取名單

高考成績出分后,對于第一類考生,依據各省(區(qū)、市)各專業(yè)組別強基計劃數按綜合成績由高到低確定強基計劃擬認定名單。若考生綜合成績相同時,再依次以高考成績(不含任何政策加分)、高考數學成績、高考外語成績、高考語文成績、體育測試成績排序。錄取專業(yè)采用“專業(yè)志愿平行”,分數優(yōu)先原則,不設級差分。對達到綜合成績最低錄取分數線,但未達到所填報專業(yè)分數要求、且愿意服從專業(yè)調劑的考生作調劑錄取。

對于破格入圍的第二類競賽獲獎考生,綜合成績達到本省(區(qū)、市)第一類考生最低錄取分數線的,予以認定,其錄取專業(yè)參考綜合成績及競賽成績。該類考生不占用本省(區(qū)、市)第一類考生計劃。

擬錄取的兩類考生高考成績總分不得低于所在省(區(qū)、市)本科一批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合并錄取批次省(區(qū)、市)為單獨劃定的相應分數線)。

強基計劃預錄取名單經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后,報各省級招辦審核并辦理錄取手續(xù)。被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本省(區(qū)、市)后續(xù)高考志愿錄取;未被錄取的考生可正常參加后續(xù)各批次高考志愿錄取。

四、培養(yǎng)特色

一支撐:以致遠學院涵蓋數、理、化、生、計算機、醫(yī)學等基礎學科的拔尖培養(yǎng)基地為支撐,充分發(fā)揮十余年拔尖人才培養(yǎng)的經驗,結合各院系特色,為學生提供最堅實的基礎。

雙協(xié)同:構建校院雙協(xié)同的人才培養(yǎng)質控體系,通過院系的持續(xù)跟蹤及學校的定期調研,建立學生成長檔案,為學生成長保駕護航。

三融合:專業(yè)融合,通過交叉課程模塊、輔修專業(yè)、本科生研究計劃(PRP)等打開專業(yè)邊界,研究生階段更是圍繞國家重點領域給予學生更多的專業(yè)選擇,既可以繼續(xù)在原學科深造,也可以選擇進入國家重大戰(zhàn)略需求關鍵領域相關工科學科進行交叉培養(yǎng)。打造“4+4”或“4+5(含海外)”的本博銜接培養(yǎng)模式,鼓勵優(yōu)秀本科生提前修讀研究生課程。科教融合,注重科研訓練,鼓勵國家重點實驗室等前沿研究中心為本科生提供科研平臺。

四模式:導師制,為學生配備高層次人才作為導師或班主任,在學業(yè)、研究、就業(yè)等方面給予全方位的引領與指導;獎助制,提供豐富多樣的獎助學金激勵,為學生的學習生活、學術交流等提供充足的保障;動態(tài)化,實行階段性考核和分流機制,掌握學生動態(tài)給予最合適的培養(yǎng)方式;個性化,為學生打造多元化成才路徑,鼓勵院系實行“一人一案”的個性化培養(yǎng)。

五育人:以價值引領、知識探究、能力建設、人格養(yǎng)成的培養(yǎng)理念為牽引,將思政與培養(yǎng)相結合,將理論與實踐相結合,將個性化與均衡化相結合,堅持德育為先、能力為重、德智體美勞全面發(fā)展。

各專業(yè)培養(yǎng)方案咨詢方式見本科招生網。

五、其他說明

(一)強基計劃錄取考生入學后原則上不可轉專業(yè),同時將按照培養(yǎng)方案規(guī)定實行階段性考核和分流機制??己瞬缓细裾邔⑼顺鰪娀媱潱D入同專業(yè)普通班??粘龅拿~,可從同專業(yè)普通班或校內相近專業(yè)補充學習成績優(yōu)秀且有意愿加入強基計劃培養(yǎng)的學生進入計劃內培養(yǎng)。

(二)關于學生綜合素質檔案,對于已建立省級統(tǒng)一信息平臺的省份,將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直接上傳至強基計劃報名系統(tǒng)。對于尚未建立省級統(tǒng)一信息平臺的省份,將由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匯總本地各中學報考學生的綜合素質檔案后,統(tǒng)一上傳至強基計劃報名系統(tǒng)。

(三)對于綜合素質檔案造假或在高??己酥形璞椎目忌瑢⑷∠麖娀媱澋膱竺?、考試和錄取資格,并將有關情況通報相關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或教育行政部門,取消其當年高考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并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3年內暫停參加各類國家教育考試的處理。已經入學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關規(guī)定取消學籍,畢業(yè)后發(fā)現的取消畢業(yè)證、學位證。中學應當對所出具的材料認真核實,出現弄虛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關措施的權利。

(四)選拔測試期間,考生的交通、食宿等費用自理。入圍高??己饲壹彝ソ洕щy的考生可向我校提出申請,我??勺们樘峁┍U闲月焚M和住宿補貼。

(五)報名我校強基計劃的考生,身體條件須滿足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中相關專業(yè)的規(guī)定及要求。

(六)我校強基計劃各項工作按照教育部相關政策執(zhí)行,如遇政策調整,則按新政執(zhí)行并及時公布。

(七)學校未委托任何個人或中介組織開展強基計劃培訓活動,不舉辦任何形式的營利性培訓活動。

六、監(jiān)督保障機制

(一)成立上海交通大學強基計劃領導小組,領導強基計劃整體培養(yǎng)工作,設立上海交通大學強基計劃工作小組,負責強基計劃的組織與實施。具體招生改革試點工作在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由招生辦公室負責組織和實施。我校在實施本簡章的過程中做到招生方案公開、選拔方法公平、錄取標準公示。

(二)我校將對錄取的學生進行入學資格復查,對不具備入學資格的學生,按教育部相關規(guī)定處理。

(三)上海交通大學“強基計劃”招生工作接受上海交通大學紀檢、監(jiān)察部門全程監(jiān)督,并接受社會監(jiān)督。

七、咨詢方式

地址:上海市東川路800號新行政B樓333室上海交通大學招生辦公室

郵編:200240

招生咨詢*:021-34200000

傳真:021-34207255

電子郵箱:zsb@sjtu.edu.cn

上海交通大學本科招生網:

官方微信公眾號:apply_SJTU

微信名:上交大

上海交通大學監(jiān)察處*:021-34206217

陽光高考信息平臺:gaokao.chsi.com.cn

八、本簡章解釋權屬上海交通大學招生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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