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為鼓勵學生在校期間刻苦 學習 、奮發(fā)向上、爭先創(chuàng)優(yōu),成績優(yōu)異者可以申報“國家獎學金”“省政府獎學金”“西南聯(lián)大獎學金”“朱德祥獎學金”“校長獎學金”“紅河助學金”等獎助學金。
朱德祥獎學金評選辦法
一、評選范圍
凡云南師范大學有正式學籍的本科學生。
二、評選條件
1、認真學習馬列主義、**思想、**理論和**同志“三個代表”的重要思想,具有堅定正確的政治方向,優(yōu)良的道德品質和良好的文明行為習慣,遵紀守法,模范執(zhí)行學生守則,自覺遵守學校規(guī)章制度。
2、熱愛所學專業(yè),勤奮學習,成績優(yōu)異,善于學習和吸收知識,有較強的解決問題的能力和創(chuàng)新精神,或在某一單項方面有突出成績。學年專業(yè)課平均成績文科學院90分以上,理科學院88分以上;且單科成績不低于85分。
3、積極參加 體育 鍛煉和文娛活動,達到《國家體育鍛煉標準》,有健康的身體,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質和意志品質。
三、獎勵辦法
1.獲得“校長獎學金”稱號的學生,學校每學年召開一次表彰大會進行表彰,頒發(fā) 證書 和獎金,并記入學生學籍檔案。
2.名額分配:校長獎學金每學年評選名額共5人(本科生3人、 研究生 2人)。
3.獎勵金額:校長獎學金的獎勵標準為每人每年獎勵6000元,且學生在校期間只能獲得本獎勵一次。
校長獎學金評選辦法
一、評選對象
我校在籍全日制本科生及研究生。
二、評選時間
校長獎學金按學年申請和評審,每年10月進行。
三、評選條件
1.具有堅定正確的政治方向和遠大理想,忠于祖國、熱愛科學、勇于創(chuàng)新,立志成才報國、服務社會,遵紀守法、誠實守信,尊敬師長、品質優(yōu)良,關心集體、團結同學,遵守學校各規(guī)章制度;
2.在校期間學習成績優(yōu)異,社會實踐、創(chuàng)新能力、綜合素質等方面特別突出者;
3.符合以下條件者優(yōu)先考慮:
(1)當年在某一方面有突出表現(xiàn)(如精神文明建設、科技發(fā)明、文體競賽、社會實踐等),獲得國家、省政府或昆明市有關組織表彰,為學校贏得榮譽者;
(2)學校認定其他先進事跡需要獎勵者,積極參與學校和社會組織的各項公益活動者,為學校作出突出貢獻者,如在自身能力所及條件下實踐“見義勇為”者;
西南聯(lián)大獎學金評選辦法
一、評選的范圍及時間
云南師范大學在籍的全日制本科學生;評選時間每年十月。
二、評選條件
(1)熱愛祖國,具有堅定正確的政治方向,積極參加學校組織的各種政治學習和活動,“兩課”成績?yōu)?0分以上。
(2)具有優(yōu)良的道德品質和良好的生活習慣,上學年無任何違紀現(xiàn)象。
(3)學習刻苦 努力 ,成績優(yōu)異,上學年專業(yè)課成績排名在班級前5%,各門課程無補考、重修現(xiàn)象。
(4)具有較強的創(chuàng)新能力和實踐能力,上學年有文章在學術刊物上公開發(fā)表(第一作者)或科技成果獲政府廳級以上表彰(排名在前三名);或參加各類比賽獲政府省部級以上獎勵(排名在前三名)。
(5)家庭經(jīng)濟困難。
(6)同時符合上述條件者均可參加評選。
三、獎勵辦法
(1)獲得“西南聯(lián)大獎學金”稱號的學生,學校每學年召開一次表彰大會進行表彰,并發(fā)給獲獎證 書 。
(2)獲得“西南聯(lián)大獎學金”稱號的學生,發(fā)給獎金人民幣6000元。
(3)獲得本獎學金的學生,同時具有評選省級、校級“三好學生”、“優(yōu)秀學生干部”的資格。
明德獎學金評選辦法
一、評選的范圍及時間
云南師范大學品學兼優(yōu)的在校全日制普通本科生。
二、獎勵標準
2020級到2020級每學年每個年級60個獎勵名額,每個名額每學年獎學金為人民幣2000元。
三、評選條件
1.熱愛祖國,熱愛教育事業(yè),擁護中國共產(chǎn)黨的領導,模范遵守國家法律和校紀校規(guī),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質和行為習慣,誠實守信。
2.為人正直,勇于奉獻,積極參加社會實踐,科學研究及其他有益活動;熱心社會 工作 ,積極參與公益活動,積極主動為同學服務,具有良好的團結協(xié)作精神。
3.學習刻苦,成績優(yōu)秀,每年評選以每學年上學期成績?yōu)閰⒃u成績,原則上,當年度參評成績?yōu)? 專業(yè)排名 前20%。
4.樂于助人,勇于奉獻,積極參加社會實踐,科學研究及其他有益活動;熱心社會工作,積極參與公益活動,積極主動為同學服務,具有良好的團結協(xié)作精神。
5.原則上每學年選評的學生生源應來自全國不同縣域(可同市),如特別優(yōu)秀者,可重復縣域參評。
西南聯(lián)大校友—馬如瑛、李凌獎學金評選辦法
一、獎勵對象及時間
每年獎勵云南師范大學在籍的全日制本科生2名,評選時間每年十月。
二、評選條件
(1)熱愛祖國,具有堅定正確的政治方向,積極參加學校組織的各種政治學習和活動。
(2)具有優(yōu)良的道德品質和良好的生活習慣,上學年無任何違紀現(xiàn)象。
(3)學習刻苦努力,成績優(yōu)異,各門課程無補考、重修現(xiàn)象。
(4)家庭經(jīng)濟困難。
(5)同時符合上述條件者均可參加評選。
三、獎勵辦法
(1)獲得“南聯(lián)大校友—馬如瑛、李凌獎學金”稱號的學生,學校每學年召開一次表彰大會進行表彰,并發(fā)給獲獎證書。
(2)獲得“南聯(lián)大校友—馬如瑛、李凌獎學金”稱號的學生,發(fā)給獎金人民幣4000元。
(3)獲得本獎學金的學生,同時具有評選省級、校級“三好學生”、“優(yōu)秀學生干部”的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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